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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从食品安全行为食品安全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22-07-21 16:51 | 编辑 :食品安全培训 | 点击数:加载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加工(以下简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简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以及食品生产经营工具、设备(以下简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五)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行为
食品安全行为1-1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根据Beno对食品安全行为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影响人体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

食品安全的含义: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包括结果安全和过程安全,包括现实安全和未来安全。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消费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者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导致消费者死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我国食品安全行为总体形势逐步好转:全国食品质量抽查合格率持续上升,数据显示我国国家食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从2006年的77.9%提高到2015年的96.8%,提高了18.9%。

2016年,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国25.7万批次食品样品进行抽查,总体合格率为96.8%与2015年持平。2010年以来,我国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一个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正在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个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正在形成,这是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趋势向好”总体格局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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