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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食品安全城市建立健全其监管制度

发布时间:2022-03-10 15:16 | 编辑 :食品安全培训 | 点击数:加载中

要实现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基本目标,一是食品安全形势良好的国家级食品安全的城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要保持稳定在较高水平,特别是食品及食品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鸡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专门为婴幼儿等特定人群设计的主辅食。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执法全覆盖,有效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行业健康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食品安全城市
食品安全城市1-1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不良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办对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评价中名列前茅。

公众认可度、社会满意度:公众和社会各界对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措施认可度较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较高。群众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应在70%以上)。

建立食品安全城市监管执法标准:坚持从严治乱原则,保持高压态势,让严惩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监管部门要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立案调查,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及时移送、查处和判决行政区域内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不存在不迁、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形。以行政立案处罚和刑事立案处罚作为衡量地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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