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0 15:40 | 编辑 :食品安全培训 | 点击数:加载中
取得食品安全许可证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2)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四)负责人和食品安全流程中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五)适合食品经营的经营设备和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的空间布局和运营流程文件;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食品安全许可证》基本定义:是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食品流通领域质量监督所设计实施的。
(食品安全流程1-1)
对食品流通企业生产条件进行控制,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监控系统。该制度规定,从事食品流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具备食品安全流程中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流通。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企业不得流通食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销售无证食品。
申请条件: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与所经营食品的品种、数量相适应,场所环境应当保持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有与所售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具备食品安全流程中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涤、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废水处理和垃圾、废弃物贮存等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进口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不洁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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