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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内容食品安全监管和评估

发布时间:2022-05-31 15:45 | 编辑 :食品安全培训 | 点击数:加载中

《食品安全法》主要包括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用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工具和设备、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储存和运输、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是明确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

食品安全法内容
食品安全法内容1-1

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

三、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互不配合,一般食品安全法内容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四、为使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五、《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进行调整。

二)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首先,《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其次,《食品安全法》从评估结果的发起、具体食品安全法内容操作和使用等方面规定了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三)关于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法》针对食品标准政策多元、标准缺失、标准“打架”、标准过高或过低等问题,对食品安全标准作出了相应规定。

第一,为防止食品安全标准异常高和异常低,《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标准的制定应当科学、合理、安全、可靠,以保障公众健康为目的。同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为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强制性食品标准。

其次,明确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和制定方法,对相关标准进行了明确整合。

再次,明确了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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